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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部委托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3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监测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中 010-66558300/8316(传真)

 

 

 

 

附件 :

1. 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